首頁   現場拍照(18歲以下不宜觀看) English Version  
  加法醫驗屍報告中記載楊遺體沒有外傷。 但照片揭露楊遺體有多處外傷(楊以禮被凌虐致死)和楊死後第4日楊遺體被兇手放入浴缸水中  
           
 

與尹案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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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拍照(楊被凌虐死後第4日被放入浴缸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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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楊案)

全身  
    照片揭露特殊死亡現場,楊下半身在空氣中,上半身在冷水中。但楊全身的腐敗狀況是相同的。 根據法醫學,楊以禮的遺體在浴缸水中的時間是1日之內。  
         
  頭頸  
    頭部、頸部右歪扭曲(楊日松博士兩次研判是人力造成的)。  
         
  胸部  
    有大“X”型的綁痕。  
         
  右臉頰  
    有9公分的繩子勒痕(楊以禮從未動過臉部手術)。  
         
  鼻尖和左嘴角  
    有小凹型的傷口。  
         
    楊額頭和雙肩  77  
      有傷痕。  
           
    右臂外側  
      有傷痕。  
           
    右臂內側  
      有大凹型的傷口(背部也有大“X”型的綁痕)。  
           
    右臂內側(放大)  
      有大凹型的傷口。  
           
    右腿  
      有3吋的直線型傷口。  
           
    雙腳  
      有傷痕。  
           
    右掌  
      有傷口  
           
    右腳踝  
      有2.5x1公分的傷痕(或 傷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