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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 2001年6月15日上午9:00點加拿大渥太華國會陳情 (2001年6月17日世界日報報導,附件如後)。  
   
  主要訴求:  
  我是台灣海軍上校尹清楓的妹妹和McGill大學大三學生楊以禮的母親,懇請傳媒和國會議員們能幫忙我這個無權無勢的母親,促請加國政府,尊重法律、人權,重審楊以禮命案。  
   
  請加國政府依照1997年9月蒙特婁市會議上中華民國和加國政府達成的協議重審楊案。  該協議是只要家屬或中華民國政府發現新證據,加國政府就重新審查楊以禮命案。 該協議駐渥太華台北辦事處數次告訴媒體(加國世界日報2000年11月3日和1998年12月23日刊載); 數任台灣外交部長給我的官方公文也提到此(外交部長田弘茂2000年7月29日公文)。  台灣刑事局國際科長顧海山1997 年9月蒙市會議報告也記載此。 我提醒加國政府我的新證據是從律師事務所取得(並經B.C.省法院公證過),和對照蒙市警察報告,我發現禹定廈及駐渥太華台北辦事處在楊案同為兇手和毀滅者。  
   
  說明:  
  1. 台灣刑事局法醫室主任楊日松博士兩次判定楊以禮可能謀殺死亡(有1997年6月17日刑際字第40809號公文為證)。  自1997年6月17日,顯示楊案已是件謀殺案,但未獲加國政府重視。  
   
  A. 我兒楊以禮為McGill大學化學系三年級學生。 1996年10月23日到28日楊以禮之行蹤至今仍成謎。 1996年11月1日中午加警發現楊以禮死於其公寓之浴缸內,但加法醫判定楊以禮為1996年10月28日死亡。  
   
  B. 在素里市國稅局工作之禹定廈(請參考簡述發現與尹清楓案關連之經過), 沒有我們的授權書,甚至連我們家屬的基本資料都不知道,他居然運出在法醫控制之下的楊以禮遺體,使得楊的遺體遭到清洗及防腐處理,此造成楊以禮遺體上的證據完全被毀滅,請參考簡述加法醫偷.勾結簡述加法醫偷.問題文件。 楊以禮命案的現場在加警封鎖和控制之下,楊的浴室也遭到清洗,此造成楊以禮命案的現場完全被毀滅,請參考簡述加警Mr.Forget。 試問加國法律、人權何在?  
   
  C. 加法醫Mr. Roger C. Michaud 判定楊以禮遭受110V電擊,心臟麻痺意外死亡,但台灣刑事局法醫室主任楊日松博士兩次判定楊以禮窒息並可能被謀殺死亡。  楊博士是根據加國官方法醫驗屍報告、病理報告和加警現場拍照之照片顯示 楊以禮頭部、頸部右歪扭曲之事實,判定其可能是人力造成的, 而吹風機是偽裝或加速楊以禮窒息死亡之物。 請參考簡述楊日松  
   
  D. 四年來我奔走台、加兩地,向加國政府的投訴均石沉大海。 我甚至聘請律師們處理,但我花費巨額的律師費,卻仍然不得其門。 2001年2月23日加拿大駐台北辦事處副處長在傳媒的拍照下接到我的陳情書,至今不回覆。  
   
  2. 快速了解楊以禮命案,請參考巴黎蒙難記(簡述楊案)  
   
  楊以禮之母  
     楊尹星雯(尹清楓之妹)2001.6.14  
     電話: 011-886-7-2878752  
     電傳: 011-886-7-2872221  
   
  巴黎蒙難記(簡述楊案)  
   

 

2001年6月17日世界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