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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特婁警察Mr. Forget毀滅命案現場  
                 
  楊以禮公寓,從1996年11月1日到11月28日,在蒙特婁警察Mr. Forget的控制和封鎖下 (P.277-48蒙特婁警察報告),但發生下列事情 :  
     
                 
  1. 1996年11月1日14:54,Mr. Forget在現場蒐證時,兇嫌廖彗婷打楊以禮的電話 (514-8489537),用遙控清洗楊以禮答錄機的所有留言。  
     
                 
  2. 楊以禮的浴缸(命案現場)遭到清洗。  
                 
    A. 1996年11月30日兇手禹定廈拍照(楊的浴缸遭到清洗)   B. 1996年11月4日兇手禹定廈拍照(楊的浴缸未遭到清洗)  
           
                 
    C. 警察Mr. Forget的報告記載(P.277-36):  1996年11月15日13時30分,La Cite公寓的技術經理Rene Gilles Boivin先生,丟棄楊以禮公寓廚房內的垃圾和冰箱內的所有東西。  
       
                 
  3. 楊以禮的房門遭受外力撞擊。  
                 
    A. 1996年11月30日兇手禹定廈拍照(楊的房門遭受外力撞擊)   B. 1996年11月1日蒙特婁警察現場拍照(楊的房門完好)  
         
                 
    C. S.P.i.L.L私家偵探報告(P.264 ): LA CITE公寓有420個房間,唯獨楊以禮的房門遭受外力撞擊。  
      兇手禹定廈竟欺騙我的私家偵探,說他自己是楊以禮在加拿大的監護人。  事實上,楊以禮在加拿大沒有任何的監護人,而且楊以禮生前也不認識禹定廈。  
                 
    詳細資料:  蒙特婁警察Mr. Forget毀滅命案現場  
                 
    巴黎蒙難記(簡述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