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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說(附件如下): 當年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主任楊亭雲表關切,尹清楓案調查報告轉向,切割尹案與拉艦案,將尹秘書王萬瑩及尹駕駛邱明星軟禁、向憲調組借湯姆笙在台代表汪傳浦公司搜出的29張電匯單和其他證物,自此證物下落不明且長達十年。 | |||
1. | 2002年8月28日聯合新聞網,監察院彈劾國防部軍法司長劉錦安中將等。 監察院令國防部交出汪傳浦的廿九張電匯單和其他證物,國防部遲不交出,甚至還爛芋充數,和僅薄懲當年兩名保管人員。 監委趙榮耀表示,將對「廿九張水單正本遺失」釐清責任。 | ||
2. | 2004年11月2日聯合新聞網,國防部以捍衛國軍榮譽(還好意思提到),對民盟總召謝大寧提出污辱官署告訴。  ;根據監察院的調查,國防部在尹案和拉艦案中是偽證、滅證、軟禁證人、兇嫌、灌佣金和包庇汪傳浦共犯集團,那時國軍的榮譽呢 ? | ||
2002年4月7日 中國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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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6日 中國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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