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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91/08/28 星期三, 4: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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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案 軍法司長劉錦安遭彈劾


監委趙榮耀等人昨天提案通過彈劾拉法葉弊案的失職人員國防部軍法司長劉錦安,以及已退役的前海軍總部軍法處軍事檢察官吳榮章。
  【記者李志德、盧德允/台北、高雄連線報導】 監察院昨天針對偵辦尹清楓命案行政疏失,通過彈劾國防部軍法司長劉錦安中將和已經退役的前海總軍事檢察官吳榮章;也在彈劾提案之列的陸戰隊政戰主任陳國祥,則在表決中以一票之差沒有通過。

  監委表示,專案小組這一次鎖定尹清楓命案違失部分提出彈劾,針對拉法葉佣金追討不力,以及軍火商汪傳浦為了聲請解凍被瑞士政府查扣的八億瑞士法郎,向我國駐日內瓦代表處申請相關證明文件一案,專案小組會另起新案調查,必要時不排除提出另一波彈劾。

  昨天的彈劾案由監察院調查尹清楓命案及拉法葉購艦案專案小組提案,經過九位委員審議表決,劉錦安、吳榮章各以六比三、五比四通過彈劾;陳國祥部分則以四比五,一票之差沒有通過。

  專案小組召集人趙榮耀表示,這一波彈劾源起於監察院三月通過尹清楓命案及拉法葉購艦案的糾正案,要求國防部依調查報告提出懲處人員名單;國防部提出的名單有十三個人,現役的只有兩人,分別被記過兩次及申誡一次,這個懲處實在過輕,監委因此提案彈劾三名失職人員。

  趙榮耀表示,尹清楓命案發生在八十二年九月;八十三年間,監察院就通過了現任副院長陳孟鈴所提的彈劾案;前年十月,監察院再針對拉法葉購艦案通過彈劾葉昌桐、姚能君和雷學明三位前海軍將領,但葉昌桐等三人的案件目前仍在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中。

  監委表示,尹清楓命案在八十二年十二月十日爆發,海總雖然立即成立了軍法專案小組調查,但從十日到十四日執行之內容及協商檢討全無紀錄,令人質疑海總處理本案之態度極為反常;不僅蒐證粗糙,已經取得的重要證據不是遺失就是被破壞,也沒有及時收押例如郭力恆等涉有重嫌者,重要關係人也相繼離境;偵查人員甚至刻意誤導案情,致使國防部在十五日成立「一二○九」專案小組接手後偵辦幾乎無以為繼。監委表示,劉錦安及吳榮章的違失大多在此。

  監察院彈劾案文指出:劉錦安於尹案發生時為海總軍法處處長,起初一律冠以「尹清楓溺斃案」,企圖導向以自殺、潛逃或溺斃結案,誤導案情。

  彈劾案文指出,海總在十二月十至十四日之重要偵辦黃金時刻,雖已發現郭力恆行為違常,竟遲未採取必要措施,仍任其外出,致郭力恆得以從容毀滅證據,進行串供,顯示劉錦安之督導辦案草率,致使一二○九專案小組嚴厲指責海總配合度不足,計有不合作七項、不應疏忽而疏忽十項及故意隱瞞六項,合計廿三項,嚴重影響偵辦工作至鉅。

  針對吳榮章部分,彈劾案文指出,吳榮章係尹案之承辦軍事檢察官,在十二月十日搜索尹清楓辦公室及寢室草率行事;此外,尹清楓反蒐證錄音帶有兩捲,其中由一二○九專案小組查獲者,研判屬於重要證物,但在吳榮章保管期間竟遭消磁;吳榮章坦承在保管期間仍有聲音,卻未作成譯文或立即拷貝,且於移交軍管區司令部時亦未交代內容或附記錄音帶之談話大要,顯見偵查有意避重就輕。此外,吳榮章又縱任郭力恆外出毀滅證據,嚴重影響命案之破案契機,有重大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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