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0020227tap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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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年12月8日尹清楓遇害前晚,郭璽(國防部,被涂太與阿扁唆使)到武獲室對尹清楓偷錄音。9日凌晨1點30分,郭璽帶著第一捲錄音帶到劉樞家,第二捲與錄音機藏在尹清楓辦公室繼續偷錄來電。 9日早7:15,劉樞載郭璽到武獲室,想取回第二捲與錄音機未遂。因早被尹清楓發現取下,交給並交待王萬瑩: 政三要來抓人[指:抓郭璽]。 郭璽涂太以第一卷(誘尹談拉艦高層收賄)威脅海軍,幫涂太奪軍購,和提供陳水扁立委揭弊資料。 尹清楓奉命和郭力恆約涂太到來來豆漿店見面,為拉艦武器採購,協商涂太太集團(含郭璽等)與汪傳浦集團(含郭力恆等)。郭璽、涂太和郭力恆等 ,真設陷尹清楓被綁架和被殺。 9日晚,郭璽與涂太躲在來來大飯店,聽和翻錄數捲,郭璽對尹清楓偷錄音的第一捲錄音帶。 10日下午(尹遺體撈獲),郭璽和涂太把翻錄的第一捲,在立法院交給陳水扁立委。 郭璽又到武獲室與兇手們共謀滅証和串供。11日,郭璽把翻錄的第一捲,在海總交給莊銘耀。  
         
  (1). 1993年12月8日(尹遇害日)晚上,郭璽(國防部,被涂太與阿扁唆使)到海總武獲室對尹偷錄音。  
         
    89年12月19日特調小組查出(刊於中國時報,付件如下):1993年12月8日晚上郭璽到了海總武獲室,要王萬瑩(尹秘書)打開尹清楓的辦公室,稱他(郭璽)要上樓找翁參謀聊天,王萬瑩 把風,郭璽偷文件、偷拍尹和女子(龔政定太太)合照、安裝偷錄音的老鼠尾。 從第二卷文字稿記錄: 82年12月8日下午四點,郭璽獲知,尹清楓與學長們晚餐(會喝酒)。因此郭璽從國防部下班,到新瑞電器行買電話 竊聽/錄音 兩用錄音機和兩捲錄音帶。 10點多,尹清楓回到海總,尹清楓與符子正交接高勤官。 92年6月6日特調小組查出和109年12月02日郭璽對記者高凌雲承認: 尹清楓(帶有酒意)與他(郭璽)的談話,從 10點多到凌晨1:30在海總大門旁總值星官室。 嘿!嘿!同時段,軍方說郭力恆陪尹外出反蒐證,郭璽是狠狠狠的賞了軍方、刑事局楊子敬、地檢署柯士斌、劉樞、祝本立等一干人臉上一巴掌,他們都作偽證,妨害司法公正。  
         
    [註]: 在郭璽向莊銘耀偽造的報告: 82年12月8日,尹清楓做不出邀標書,精神已趨崩潰,下午四點把我(郭璽)從國防部叫來說怎麼辦,我(郭璽)說實在也沒辦法。 2000年監察院報告查出: 尹死前晚,郭璽到尹辦公室,說有緊急事要找尹。  
         
  (2). 但當年軍、檢、警為吃尹清楓案和拉法葉艦案。檢、警幫軍偽造: 82年12月8日晚,偽造郭力恆陪同尹清楓買錄音機和兩捲錄音帶,郭力恆陪同尹清楓到劉樞家(P.325)、 內湖高工見張可文(P324)、祝本立家(P324)反蒐證錄音。 偽造:第一卷(被消磁)是尹和劉樞的對話,第二卷A面(未消磁)是尹和張可文的對話,第二卷B面(未消磁)是尹和祝本立的對話。  
         
    A. 83年1月7日軍方公佈翻譯尹反蒐證錄音帶第二卷的文字稿就是尹清楓與郭璽的對話, 對照109年12月02日郭璽對記者高凌雲謊稱: 尹可能根本只是自己說給自己聽,然後錄音下來。軍方公佈的文字稿也是狠狠狠的賞郭璽臉上一巴掌。  
         
      證據:文字稿大意,82年12月8日下午四點,尹和劉樞從圓山飯店打電話給郭璽,叫郭璽傳話給涂太,邀標書星期一給涂太。82年12月8日晚上,郭璽到海總武獲室,威脅尹清楓給涂太邀標書。 尹不受郭璽威脅,拒給涂太邀標書,並質問郭璽收了涂太的錢,才幫助她來威脅他(尹清楓)。  
         
    B. 有關方面調查筆錄: “郭力恆自稱陪同尹清楓向三位女店員購買1台錄音機和2卷錄音帶,但是當向三位女店員查證,她們說尹獨自一人去購買”(註: 當年有目擊證人看到郭璽穿軍服買錄音機,同時間尹清楓穿便服、劉樞和郭力恆等人在圓山飯店晚餐,且尹清楓與郭璽的體型完全不同)。  
         
  (3). 82年12月9日(尹遇害日)凌晨,到劉樞家的是郭璽,非尹清楓到劉樞家去反蒐證錄音帶。第二捲與錄音機藏在尹清楓辦公室繼續偷錄來電。錄到01:25 南京口音(張鎮瑞?或金豐鄉?)在郭力恆家電武獲室,與尹清楓談話。軍檢警偽造成郭力恆陪同尹清楓到祝本立家反蒐證錄音。  
         
    郭璽偷錄了兩捲錄音帶。在第二卷文字稿記錄,郭璽說: 那現在就把劉樞找出來講一講嘛! 不要這樣子,我(郭璽)剛剛(01:05)打電話留言,他(劉樞)不在家他太太接的,然後(01:06郭璽電劉樞)說(劉樞)回來了。 之後,郭璽便帶著第一捲錄音帶到劉樞家(01:30),第二捲與錄音機藏在尹清楓辦公室繼續偷錄來電。  
         
    [註]: 有關方面調查筆錄(把郭璽打電話給劉樞偽造成尹): (A). 01:05 武獲室5080919電劉樞5058657,(B). 01:06 武獲室電劉樞。 (C). 01:30 劉樞返宅後10分許,接尹(正確: 郭璽,01:06電劉樞)電話,未久尹(正確:郭璽01:30)到,兩人談錄約至03:40,尹(正確:郭璽)離去,劉在家睡覺。  
         
    [註]: 劉樞和太太(配合軍方作偽證),劉樞表示,82年12月8日當天,他過了12點才回到家(9日凌晨),太太告知尹清楓(正確: 郭璽,01:05)曾打電話來。稍後,尹(正確:郭璽,01:06)再來電,約好在劉家見面,劉樞到巷口等,兩人約談了兩個多小時。  
         
   2000年監察院報告: 雖然專案小組一再稱第2捲錄音帶為「對劉樞反蒐證錄音帶」,係在82年12月9日凌晨2到4點左右。 但王萬瑩指認凌晨3點尹清楓是在辦公室批閱公文交給她,且上面簽押的時間為0300(經刑事警察局提供監院之資料,並經王萬瑩確認)。 換言之,尹未到劉樞家。2002年監委們發現(2002年2月27日中國時報),聽過相關內容者均直指帶中所錄為郭璽的聲音。 監委們還質疑“為何當年調查小組卻堅持導向劉樞?”  
         
  (4). 1993年12月9日(尹遇害日)7:15,郭璽到武獲室搭劉樞車,想取回第二捲與錄音機未遂。因早被尹清楓發現取下,交給並交待王萬瑩: 政三要來抓人[抓郭璽非抓尹清楓]。  
         
    12月9日(尹遇害日)上午,郭璽(國防部)出現在尹清楓的海總武獲室,郭璽的偽稱獲楊子敬認可:[向尹請假下台中接他媽, 他離開海總後,先打電話給他媽,請她先準備好行李,一起去接從日本回來的姊姊。  後因女友生病,就到她家附近的永昌證券一直看完盤,才去吃麵,再到圖書館看書]。 郭璽給莊銘耀報告偽稱:[12月9日上午,尹清楓給他(郭璽)兩張機票,叫他去台南找楊先生,但他到台南去,卻找不到楊先生。9日早上他開車到台中家前,郭力恆打了很多次電話到他台中家]。 楊子敬和莊銘耀隱藏: (a). 82年12月9日郭璽(和涂太太、劉樞)在來來豆漿店目擊金豐鄉、張傳綱、陳祿曾和和易善穗等綁架尹清楓上海軍廂型車[此是89年9月12日郭璽當目擊證人的證辭(如同武獲室四男一女軍官)]。 (b). 82年12月9日上午9:45~12:00郭力恆大都是和郭璽與王萬瑩等在內湖麥當勞。詳如第(7)項。 (c). 郭璽從內湖麥當勞公用電話打了數次電話到他台中家。詳如第(6)項。即: 郭璽和郭力恆是一夥的,郭力恆、郭璽和涂太太是共同設陷讓尹被綁架和被殺。郭璽數次說辭列如下:  
         
    A. 83有關單位記錄郭璽筆錄,82年12月9日7:30郭璽(國防部)至尹(海總武獲室)辦公室,尹准其回台中,郭璽離去時尹清楓穿短運動褲、夾克吃早餐 (一個饅頭夾蛋,一碗豆漿)。  
         
    B. 83年1月11日郭璽最早對辦案人員說,九日(82年12月9日)他人在中、南部,後又說先去國防部辦事,再去中信局,然後去女朋友家, 但經專案小組查證後,郭又改口說,他當天先和女朋友一塊去號子看股票行情,下午去一處圖書館陪女朋友看書。  
         
    C. 83年2月20日郭璽給莊銘耀報告稱: “12月9日上午,執行長(海總武獲室的尹清楓)給我(國防部的郭璽)兩張機票,叫我去台南找一個楊姓的人,以解決執行長目前的困境,但我到台南去,卻找不到那個人”。 9日早上我開車到台中家前,郭力恆打了很多次電話到我台中家。  
         
      [註]: 郭璽在台北,是郭璽自己打多次電話回台中家 非郭力恆。從電話紀錄追出郭璽和郭力恆與王萬瑩同在麥當勞,郭璽和涂太太與郭力恆等是共同設陷尹清楓被綁架遇害。  
         
    D. 89年7月陳水扁總統誓言[不惜動搖國本也要查辦到底。  
         
    E. 89年8月8日郭璽向立委李慶華稱: 82年12月9日尹清楓要他向涂太太說明,邀標書一定會拿到,請她不要開記者會,但是要求與尹見面,他因當天女友生病而來不及向尹回報。  
         
    F. 89年9月12日郭璽當目擊證人(如同武獲室四男一女軍官)稱: 82年12月9日他(註:郭璽和涂太太與劉樞)在來來豆漿店目擊金豐鄉、張傳綱、陳祿曾和和易善穗等綁架尹清楓上海軍廂型車。  
         
    G. 89年9月14日特調小組稱:尹清楓失蹤當日,證人指證是被張傳綱等挾持至一部海軍廂型車上。 另外鎖定兩名中將和一名少將。  
         
    H. 89年10月3日楊子敬阻郭璽當目擊證人,阻破尹案。出書[軍購黑幕下的殺機]第120頁 記載:李長村(超噁),由於郭璽表示,在案發當天(82年12月9日),他和女朋友(涂太太)去證券公司(來來豆漿店)看股票(看尹被綁架),李長村就藉著通知她到案說明的機會,向她說明狀況( 郭璽很愛她,怕失去她)。
         
    I. 89年12月郭璽對時報記者(用李長村為他背書)說:“82年12月9日上午7點15分左右,我在尹執行長辦公室看見尹吃早點,一碗豆漿,配饅頭夾蛋,我向尹請假,說要回台中接我媽。  我離開海總後,先打電話給我媽,請她先準備好行李,等我下台中接她,一起去接要從日本回來的姊姊。  後來,我又打了一通電話到女友的公司,結果她的同事告訴我她請病假,我於是轉打到她家,她說她身體不舒服,我就約她到她家附近的永昌證券 接第63頁相見。  我跟女友一直看完盤,才去吃麵,再到圖書館看書。  
         
    J. 92年6月5日郭璽對記者高年億說:他和尹清楓徹夜談話後,第二天(82年12月9日)一大早他就去找涂太太交涉,交涉情況不錯,結束後立即回海總向尹清楓回報,郭力恆怎能說他行蹤不明?  
         
    K. 92年10月28特調小組依據多名證人說詞,已將陳祿曾由關係人改列為殺人案被告。  
         
    L. 109年12月02郭璽(記者高凌雲幫罪犯郭璽漂白)稱: 12月9日一早,郭璽找尹清楓,見到尹在吃早餐,饅頭夾蛋與豆漿。告別尹清楓後,郭璽溜去民生東路的證券公司看盤,順便找朋友,後來身上BB Call不斷響起,始知大家都在找尹清楓。次日,郭璽就接到同事通知,尹清楓浮屍蘇澳外海。  
         
      [註]: 此時郭璽不提找尹清楓的理由(向尹請假回台中,他到達台南為尹找楊先生,他為尹在台北見涂太太)和他的女朋友(同在證券公司看盤)。 也不提12月9日晚上,因知尹死,郭璽陪涂太太一整夜。更不敢提89年9月12日郭璽當目擊證人(如同武獲室四男一女軍官)稱: 82年12月9日他(註:郭璽和涂太太與劉樞)在來來豆漿店目擊金豐鄉、張傳綱、陳祿曾和和易善穗等綁架尹清楓上海軍廂型車。  
         
  (5). 1993年12月9日9:15,郭璽(和涂太與劉樞)在內湖來來豆漿店看見兇手金豐鄉、張傳綱、陳祿曾和和易善穗等綁架尹清楓上海軍廂型車,此是2000年郭璽擔任祕密證人的證詞(如同: 武獲室四男一女軍官證詞)。  
         
    在這關鍵時刻,郭璽和涂太太出現在內湖來來豆漿店,是參加假拉艦武器系統採購談判真綁架。 但當時涂太配合謊稱:尹做不出邀標書,12月9日尹早上赴她為邀標書亞都飯店之約。  
         
  (6). 82年12月9日上午9:45~12:00 郭力恆大都是和郭璽和王萬瑩等在內湖麥當勞。郭力恆和郭璽輪流使用麥當勞公話 1296626和1295100。即: 郭璽和郭力恆是一夥的,郭力恆、郭璽和涂太太是共同設陷讓尹被綁架和被殺。但軍檢警明知此事卻隱此事。  
         
    證1: 9日上午11:01(通話38秒)從麥當勞公話1295100打給5971234亞都飯店涂太太是郭璽非郭力恆,詳如第(7)項。  
         
    證2: 9日上午從公話打3通給台中04-326-1505郭璽媽媽,通話時間很長,非郭力恆說的是問郭璽行蹤。是郭璽打給他(郭璽)媽媽,請她準備好行李[狗籠和狗鍊],接狗(涂太太送郭璽的),非接從日本回來的姊姊。  
      P.327   9:48(38秒)     1291048 內湖路1段91巷6號公話  
      P.320   10:42(64秒)    1295050 內湖路1段96巷2號公話  
      P.328   10:42(64秒)    1291048 內湖路1段91巷6號公話  
      P.320   10:53(121秒)  麥當勞公話1296626  
         
    證3: 9日上午郭力恆和郭璽輪流使用麥當勞公話 1296626和1295100  
      P.320   10:53(121秒) 麥當勞公話 1296626  郭璽打給04-326-1505郭璽媽媽  
      P.320   10:55(45秒)   麥當勞公話 1296626  郭力恆打給04-291-5638郭力恆台中宅    
      P.320   10:56(196秒) 麥當勞公話 1296626  郭璽打給045-268-225台中附近鐵工厰,訂狗籠和狗鍊      
      P.320   10:59(59秒)   麥當勞公話 1295100  郭力恆打給505-4062郭力恆辦公室  
      P.321   11:01(38秒)   麥當勞公話 1295100  郭璽打給5971234亞都飯店涂太太  
         
  (7). 1993年12月9日中午郭力恆(正確: 郭璽)與涂鄭春菊(涂太太)在台北市立美術館(立法院)見面時,郭力恆(正確: 郭璽)接到一通呼叫電話後就已知尹清楓死訊,經轉告涂太太,涂太太立刻趕回亞都飯店,於9日下午2時亞都飯店退房轉往來來飯店,9日整晚郭璽在來來飯店陪涂太太....。 此是2000年9月刑事局專案小組查出的(2000年9月3日中國時報)。 但由下面通聯紀錄 ,郭力恆在家,郭璽接到從武獲室打來5通呼叫電話,證明中午是郭璽和涂太太,也證明9日上午11時打電話給涂太太的也是郭璽。刑事局是用郭力恆來掩藏郭璽 。  
         
    [註]: 通聯   82/12/09 12:16~14:49,郭力恆在家。 從郭力恆住家打出8通電話[2通 (P.328)到張鎮瑞家+ 6通(P.329)到武獲室,13:08武獲室打出1通電話 (P.329)到郭力恆住家。  
      通聯   82/12/09  13:00~13:14,郭璽接到從武獲室打來5通[2通(P.328) + 3通(P.329)] 呼叫電話。郭力恆沒有接到從武獲室打來的呼叫電話。  
      因此通聯(P.321)   82/12/09 11:01(通話38秒),是郭璽用麥當勞公話1295100打給5971234亞都飯店涂太太。  
         
  (8). 82年12月9日(尹遇害日)晚,郭璽與涂太躲在來來大飯店,聽和翻錄數捲,郭璽對尹清楓偷錄音的第一捲錄音帶。  
         
    2000年10月3日(刊於自由時報,付件如下)專案人員查出: 82年12月9日晚上,郭璽聽過涂太太手裡的尹反蒐證錄音帶,尹清楓談到[獵雷艦有十二億回扣被海軍的人分掉了] [拉法葉艦有很多人拿到了好處]。 但82年12月9日早上尹未見到涂太太即被殺,所以是郭璽給涂太太的,是郭璽對尹偷錄音的第一捲錄音帶[即是官方偽造的尹反蒐證的第一捲錄音帶]。  
       
    但83年2月10日柯士斌和楊子敬等偵訊涂太筆錄。 胡姓警官回答涂太,郭璽說: 9日晚(尹遇害日),來來大飯店,他(郭璽)聽涂太播放鄭正光行賄尹的錄音帶,郭璽說: 錄音帶是鄭正光給涂太的。涂太太說: [那是他在胡扯。 我怎麼可能有這卷錄音帶?  我根本和鄭正光不熟,只吃過一次飯。] 然後,涂太太解釋,當天她因尹清楓已死,心生害怕所以找郭璽連夜聊天。
         
  (9). 1993年12月10日下午(尹遺體撈獲),郭璽和涂太把翻錄的第一捲,在立法院交給陳水扁立委。  
         
    1994年3月7日立法院公報陳水扁(前總統)質詢武獲室主任李崑材,陳水扁揭露: “1993年12月10日下午郭璽和涂太太見面[2001年1月19日涂太太對李慶華洩露: 她和郭璽是在立法院見面],郭璽兩點多時被海總呼叫,回電後立刻趕回海總後,陳錄曾又指示郭璽通知涂太火速離境。”  
         
  (10). 1993年12月10日下午(尹遺體撈獲),郭璽、陳錄曾和李崑材在海總武獲室(2000年10月3日專案人員查出)。  
         
    1993年12月10日郭璽和涂太太在立法院把尹反蒐證錄音帶給陳水扁時,郭璽兩點多時被海總呼叫,回電後知道尹遺體被撈獲立刻趕回海總參加滅證大會 ,郭璽把尹反蒐證錄音帶給軍方,郭璽、陳錄曾和李崑材聽後,將錄音帶、錄音機和發票放入尹清楓的抽屜內。  以偽造尹清楓購買錄音機、錄音帶和串供成尹去反蒐證錄音。  
         
  (11). 1993年12月11日,郭璽把翻錄的第一捲,在海總交給莊銘耀。  
         
    2000年8月8日民眾日報: 立委李慶華轉述郭璽說法:“1993年12月11日,他(郭璽)曾把一卷郭力恆不法拿錢錄音帶(即 尹反蒐證錄音帶)給莊銘耀,對莊銘耀竟然不知道尹清楓曾經進行反搜證與尹案錄音帶遭消音一事,實在令人懷疑。” 郭璽暗指郭力恆不法拿錢錄音帶即是尹反蒐證錄音帶和莊銘耀主使尹案錄音帶消音。  
         
  目前特調小組已查出郭璽如下,並刊在中國時報上。 對照上述的資料,是陳水扁總統授意特調小組,為包庇兇手和掩護重重的弊案黑幕,以致照舊阻撓及誤導尹案的偵辦。  
         
  [註]: 陳水扁總統在立委任內曾說過,先辦尹案的承辦人員,尹案即可破案。  換言之,阿扁何時辦尹案當年的承 辦人員: 警(楊子敬)、檢(柯士斌)、軍(施佐京)、海軍(劉錦安)、檢(陳瑞仁,在洩密案充當國民黨打手),即是何時破尹案。  
         
  [註]: 2001年4月13日我在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涂鄭春菊、郭璽和陳錄曾為殺尹的共犯。  因涂鄭春菊、郭璽在12月9日、10日之兇嫌行為和兇手陳錄曾是相互呼應的,此記載於2001年4月14日自由時報  
         
2000年12月19日 中國時報 特調小組查出: 尹清楓遇害前晚(1993年12月8日),郭璽曾在夜間到武獲室,要王萬瑩(尹秘書)打開尹清楓辦公室,稱他(郭璽)要上樓找翁參謀聊天。 事實上,王萬瑩把風,郭璽在尹清楓辦公室安裝了偷錄音的老鼠尾和偷文件。
 
尹清楓向王萬瑩說: 政三要來抓人[指:抓郭璽]。 因一早(12月9日,尹遇害日),劉樞載郭璽到武獲室,想取回第二捲與錄音機未遂。因早被尹清楓發現取下,交給秘書王萬瑩。 並交待王萬瑩: 政三要來抓人[指:抓郭璽]。非郭力恆說所言。
 
 
2000年10月3日自由時報:   尹清楓生前所蒐證的錄音帶在涂太太手裡,錄音帶中尹清楓談到 [獵雷艦有十二億回扣,被海軍的人分掉了] [拉法葉艦,有很多人拿到了好處]。正是陳水扁立委在立法院播放尹案關鍵錄音帶的內容。
尹案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