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頁 |
|
|
特調小組查出: 郭力恆掩護海總兵器處軍官,郭力恆(正確是金豐鄉)在張鎮瑞家中密集電聯絡汪傳浦等軍火商,並電尹誘往來來豆漿店赴死亡之約。郭力恆與女友等當年燒毀的是從海總兵器處取得的拉法葉艦武器裝備等零附件採購機密文件。
判斷尹案和1993年9月尹和郭訪法,尹發現拉艦零附件採購弊端有極大關聯。 |
|
|
|
|
|
|
|
2000年9月14日中國晚報(附件如下)記載特調小組查出: |
|
|
|
|
|
|
|
(一). |
郭力恆在張鎮瑞家中密集電聯絡汪傳浦等軍火商,並電尹誘往來來豆漿店赴死亡之約
(也記載於2000年3月25日中國時報) 。此特調小組查出是“郭力恆”為錯誤的,正確是“金豐鄉”。 |
|
|
|
|
|
|
|
|
[註]: |
12月9日8:44尹清楓接到張鎮瑞家的“金豐鄉”來電,金豐鄉告知尹談判地點改到來來豆漿店。 關鍵點,1993年12月22日柯士斌到海總軍法處,郭力恆就招認:
“12月9日8:45尹清楓接到涂太太大哥大來電,尹轉告涂談判地點改到來來豆漿店。
尹和郭力恆坐邱明星駕車到達來來豆漿店,見到武獲室的四男一女軍官。” 此一線索可證明
官方稱8:48從張鎮瑞家打電話到邱明星駕車上誘殺尹的就不是郭力恆,而是“金豐鄉。
但從1994年1月11日至今軍、檢和警偽造郭力恆比尹清楓早離開武獲室,郭力恆從張鎮瑞家打電話到邱明星駕車上誘殺尹,以掩蓋“金豐鄉”。
同時幫兇手郭力恆和金豐鄉製造不在場證明 。請參考柯士兵彬幫助軍方吃尹案。 |
|
|
|
|
|
|
|
(二). |
郭力恆與女友等當年燒毀的是從海總兵器處取得的拉法葉艦電戰、武器系統等零附件採購機密文件。 |
|
|
|
|
|
|
|
|
1. |
警方和特調小組查出,尹案兇嫌多為海總兵器處官員:
金豐鄉(海總兵器處長)、張傳綱(海總兵器處砲械科長)、易善穗(海總兵器處前砲械科長)、郭力恆、陳錄曾與張鎮瑞等。
其涉及尹案為: 殺尹前夕,兇嫌們在張鎮瑞家中密商整夜。 張鎮瑞和郭璽的聲音出現在尹反蒐證錄音帶中。
金豐鄉在張鎮瑞家打電話將尹誘往來來豆漿店赴死亡之約。
兇嫌們挾持尹至一部海軍廂型車上。 易善穗字跡在尹屍體舊軍褲褲袋上。
詳細請參考國防部1209調查報告第2點。 |
|
|
|
|
|
|
|
|
2. |
2000年9月3日中國時報記載:
刑事局查出郭力恆,殺尹清楓前一天,曾經與軍火商汪傳浦在內湖復興劇校後見面商談,且尹失蹤當天中午,就已知尹死訊。 |
|
|
|
|
|
|
|
|
3. |
汪傳浦的車輛曾載運尹清楓屍體至蘇澳海邊,當年偵辦人員查証到此,並記載於2000年3月25日中國時報。
2000年監委們也查出此,並記載於2000年8月23日中國時報。 |
|
|
|
|
|
|
|
(三). |
判斷尹案和1993年9月尹和郭訪法,尹發現拉艦零附件採購的弊端有極大關聯。 |
|
|
|
|
|
|
|
|
[註]: |
上述,即是費加羅報報導(記載於2001年1月23日中央社):
尹清楓負責監督拉法葉艦建造的進程,他發現台灣訂購的拉法葉艦與湯姆笙電子出售給中共的「哈爾濱艦」電子作戰系統完全一樣。
事實上,劉莉莉用1億美金的佣金幫中國購買的。
和1993年9月尹和郭力恆等拜訪法國,是參加拉法葉艦的開工典禮,拉艦有延遲兩年開工的重大缺失,詳細請參考拉艦延遲兩年開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