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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艦弊案始作俑者就是雷倩父雷學明等,7萬2467個善良人民被騙,台灣民主選舉史上最黑的一章。 | |||
| 1. | 2001年7月6日中國時報記載: 拉艦弊案偵結,涉浮報圖利法商127億台幣,雷學明求刑14年。而非聯合報記載(附件如下),四年前雷學明因獵雷艦採購弊案遭檢調單位約談。 | ||
| 2. | 2001和2006檢方指稱,雷學明等人以不實報告,致海總與國防部轉向法國採購FLEX-3000型拉艦。 法方報價節節高升,竟在匯兌上動手腳,涉將匯兌改低報價,造成帳面軍艦單價未增加之錯覺,刻意向國防部隱匿暴漲44.26億法郎之事實,以不實計算手法,以不當縮減法國國內所建造使用,與法國出售我國同型軍艦間之造價差異。 製作不實之不同艦型價格比較資料,以圖掩飾造艦價款之不合理處。 以此配合法方多次哄抬造艦價格,使法承商獲得不當巨額利益44.26億法郎(7.566億美元), 因而得以給付高額回扣5.2億美元予汪傳浦和1758萬美元予郭力恆等人。 | ||
| 3. | 馬英久用總長黃世銘,縱放雷學明、郝柏村等,把拉艦佣金和尹清楓命案變沒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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