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日期: 2003年8月26日   首頁  
  潛艦三億四千萬美元「作業規畫費」,美方改稱「保證金」,若成交則含在總價內。 但梅復興強調,這不是「保證金」,因為拿不到法律上的保證。  
         
  2003年05月12日聯合新聞網記載(附件如下):  
         
  1. 價差12倍:  由於國防部權責範圍內可以動用的最大經費額度為十億元新台幣,與美方要求的三千四百萬美元(約一百廿億元新台幣)相差達十二倍。  
         
    [註]: 價差12倍是不正確的,因換算基礎不正確,正確的價差換算在2003年04月21日聯合新聞網 第1點(即 潛艦「作業規畫費」年年調高,與去年我方付款,價差45倍多。 與前年我方付款,價差850倍)。  
         
  2. 潛艦三億四千萬美元「作業規畫費」,美方改稱「保證金」,若成交則含在總價內(記載於2003年5月8日中時電子報)。  但梅復興強調,這不是「保證金」,因為就算我們付了錢,也拿不到法律上的保證。  
         
    [註]: 梅復興其他幫助美方的說法是不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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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首頁 政治新聞 聯合新聞網 2003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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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艦採購案 美方取消月中訪台

【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據悉,中美柴電潛艦採購案「先期作業經費」嚴重歧見問題,美方原本祭出要求我方五月中旬答覆的最後通牒,但因SARS疫情,美方代表團取消五月中旬來台計畫,雙方再次避免「攤牌」窘境,互留斡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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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國防部權責範圍內可以動用的最大經費額度為十億元新台幣,與美方要求的三千四百萬美元(約一百廿億元新台幣)相差達十二倍,雙方就潛艦購案尚未決定是那一種潛艦設計前所需用的先期費用,認知差距太大,事態發展似乎毫無交集,為採購計畫的未來畫下問號。

「台海軍情研析中心」執行長梅復興指出,美方海上系統司令部國際計畫辦公室(NAVSEA/IPO)四月分就應來台磋商這個先期作業費問題,但了解雙方歧見過深,取消行程,先是延至五月中旬,目前確知再度展期,理由是台北SARS疫情嚴峻。雙方會面時間將再安排,美方表示,跡象顯示台北方面已在努力尋求解決方案。

梅復興表示,美方要求如此高的額度,有其執行實際面的考量,譬如設計、規畫、備料和籌設新的柴電潛艦生產線;但我方認為尚未決定承包商、潛艦型號、簽約,沒有辦法和理由支付行政作業以外的費用,也無法說服行政院和立法院同意撥款。他強調,這不是「保證金」,因為就算我們付了錢,也拿不到法律上保證,這種政治風險,正是國軍最在意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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