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中美雙方對於八艘柴電潛艦採購案的「作業規畫費」存在嚴重歧見,價差十二倍之多,雙方各執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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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了解內情官員提醒,「三億四千萬美元」約合新台幣一百廿億元,只是「規畫、評估和選擇」的作業費。海軍總部為此事傷透腦筋,國防部也知案子問題很大,不過,軍方並不準備讓步。
我方官員說,前年度美方開口一百餘萬美元,我方只給四十萬美元;去年度美方要四千五百萬美元,我方又打折付錢;今年度加上明年上半年,美方竟喊出三億多美元。
我方答覆美方,潛艦採購尚處計畫階段,連形式都未定,我國是民主法治國家,軍方耗用預算有一定法定審查和撥款程序,如此鉅額「作業規畫費」,沒有辦法得到行政和民意機關支持。再者,我方為確保如期如質獲得八艘潛艦,特別要求採用成熟穩定的科技和設計,也即是現貨市場的成品,以期降低風險,需要的評估選商等作業並不需過於繁複,也不必高額費用。
美軍方也不讓步,美方除了加強與立法院溝通,並多次公開指責台灣國防預算不增反減,缺乏防衛自己的誠意。
美方立場是法律規定美方官員不得為他國工作,所有作業都須由當事國付費。且據了解,美方以「大型研發案」的作業程序處理,循美式標準計算,所以堅持要高額「規畫作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