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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登輝與郝柏村是兩條線同時介入拉艦與高鐵案之證據如下,均記載於記者溫紳揭露法國與台灣之絕密檔案(法國外交部遠東司有關拉艦與高速火車 (TGV) 配套的資料)。  
   
  1. 郝柏村、陳長文介入拉艦與高鐵案之證據 :  
  郭正亮引述監院拉艦案報告第44頁內容:   湯姆笙公司的代表,於1991年6月10日在台灣會見郝柏村行政院長的法律顧問陳長文律師,向他說明法國當局的精神,是售艦案與台灣採購法國高鐵案連在一起。陳則表明郝院長同意此事。  
   
  2. 李登輝、辜濂松介入拉艦與高鐵案之證據 :  
  監院拉艦案報告第44頁內容刪去:  1991年6月13~14日李登輝人馬辜濂松(中國信託董事長)赴巴黎為拉艦與高鐵案[配套]會見法國當局。  
   
  [註]: 李敖在李敖大哥大節目指責: 監委康寧祥為包庇李登輝和辜濂松,在監院拉艦案報告第44頁內容,故意刪去李登輝、辜濂松介入拉艦與高鐵案之證據。   李敖也指出「佣金教父」席文,是1989年至1993年間億而富集團佣金醜聞案的中心人物,席文藏匿菲國,持巴拉圭假護照,在中信銀馬尼拉分行開戶,接受來自台北中信銀總行夏威夷國際銀行大筆匯款而逍遙法外,也記載於2002年11月5日中時電子報  
         
    [註]: 檢調查獲到拉艦佣金案李登輝家族機密帳證,陳水扁和盧仁發將之存參,匯款全係辜濂松之中國信託經手,詳細請參考2002/10/09告發盧仁發瀆職  
   

 

中時電子報 91/04/26 星期五, 6: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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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正亮:郝柏村、陳長文介入高鐵案

  陳鳳英/台北報導 台灣高鐵與歐洲高鐵間的商業仲裁糾紛愈演愈烈,兩造也在立法院大打「代理人」戰爭。

  多位民進黨立委廿五日召開記者會指出,高鐵案除了有前總統李登輝介入外,其實早在一九九一年,前行政院長郝柏村和其法律顧問陳長文洽談拉法葉艦採購時,就將售艦案與歐鐵綁標,外界不能只一味批評李登輝介入,卻刻意忽略另一股政治勢力也參與其中運作的事實。

  針對郭正亮的說法,理律法律事務所不願回應,只表示理律是專業的律師事務所,內部有清楚的分工,如果委託案件有任何問題,應由當事人出面說明。

  民進黨立委郭正亮並強調,一旦高鐵與拉法葉艦關係獲得釐清,歐洲高鐵目前在仲裁階段的正當性自然會降低,連帶也會影響兩造未來在談判求償時的金額判定。

  郭正亮說,由於陳長文所主持的理律法律事務所在拉案與高鐵案中均扮演關鍵角色,理律在拉案同時擔任法商湯姆笙與海總律師;在高鐵案中又身兼歐鐵台灣訴訟代理人及台灣高鐵銀行團律師。郭正亮呼籲,熟悉內情的陳長文,應儘快出面說明拉法葉艦與歐洲高鐵間的關聯,並清楚交代理律的定位,不能一人兼原、被告,違反專業倫理。

  台灣高鐵近來狀況不斷,郭正亮指稱這是在野黨、理律法律事務所配合某媒體,在同一期間或透過國會,試圖緊縮政府投資;或透過媒體操作,試圖影響仲裁官司,三股勢力分進合擊,共同目標就是要置台灣高鐵於死地。

  打擊台灣高鐵的背後勢力,郭正亮認為或出於反李扁的政治因素,「高鐵訂於二○○三、四年總統大選年前夕試車,親民黨為了不讓阿扁有政績,自然不希望高鐵成軍。」;或是另有生意上的商業考量。

  面對外界質疑郭正亮在立場上似有偏向台灣高鐵之嫌,他自己倒是相當坦然地說:「我為什麼要幫外國廠商?我站在台灣高鐵這邊幫台灣,也不稀奇。」 郭正亮表示,不論是法國外交部或法國內閣會議的資料都顯示,當初拉法葉艦採購時,就已與歐洲高鐵綁在一起。

  郭正亮並引述監院拉案報告第四十四頁內容指出:「湯姆笙公司的代表,已於一九九一年六月十日會見郝柏村行政院長的法律顧問陳長文律師,向他說明法國當局的精神,是售艦案與台灣採購法國高鐵案連在一起。陳則表明郝院長同意此事。」 一起召開記者會的民進黨立委李文忠進一步質疑,監院報告中,當時代表政府部門的經濟部長蕭萬長,明確反對將拉法葉艦與歐鐵綁在一起,為什麼陳長文僅以郝柏村私人法律顧問的身分,就可以出面應允如此重大的國家政策。

  郭正亮指出,由此可見,政治勢力早在一九九一年就已介入高鐵採購案,外界不能只講李登輝介入,卻忽略另一股勢力居間運作的事實,導致全案一面倒對台灣高鐵不利。他強調,「我不是要針對哪一個人要打死,只是希望兩邊扯平,讓事實完整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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