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木榮對我(楊母)說加警須澄清楊案之疑點和認同李昌鈺的楊死亡前可能中毒論。  他寫介紹信給加國病裡科學協會,要求幫我做楊以禮毒物實驗。  之後,在監察報告,幫官方吃楊案,他製作偽報告。  
         
  (一). 1998年我帶著楊案之所有文件到台大見吳木榮,他說加警須澄清楊案之疑點(如同私家偵探John Connolly 1998年10月27日報告中記載)和認同李昌鈺的楊死亡前可能中毒論。  他寫介紹信給加國病裡科學協會,協助家屬做楊以禮毒物實驗。  
         
    1. 吳木榮以CSFS外國專業醫師會員的身份,於1998年12月24日寫介紹信給加國病裡科學協會主席Joynt,要求幫我做楊以禮毒物實驗。  並附楊案之所有文件,以揭露楊死亡的真相。  
         
    2. CSFS校長Stevenson(由Joynt轉交)回信,吳木榮於1999年03月09日電傳給我,Stevenson先生又介紹別的專家,他說因楊案是加拿大警察局處理的案子,他們覺得要求加拿大病理毒物專家對楊案有意見,不太恰當。  
         
    3. 吳木榮又再聯繫Stevenson先生介紹的專家及他美國佛羅里達州邁阿密的Dade County Medical Examiner Office受訓的老師,幫我做楊以禮毒物實驗(須開棺取屍骨,因加警Mr. Agnessi 還在調查楊案,加法醫快速地丟棄楊以禮遺體的樣品)。  我進一步向吳木榮請教,也獲知我驚擾楊以禮的遺體開棺取楊屍骨和花費鉅款的做法,也只能提供加方做參考。  
         
    [註]: 我向著名大學法醫系主任請教,他說我手中握有台灣刑事局法醫室主任楊日松博士兩次判定楊以禮可能謀殺死亡的官方公文即可。  
         
  (二). 2001年02月26日我接獲監察院報告(附件如下),看到吳木榮對楊以禮案的分析,他幫官方吃楊案,吳木榮居然製作偽報告。  我公佈他給我的介紹信,揭露吳木榮法醫政治打手的真面目。  
         

 

2001年02月26日我接獲監察院報告   第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