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還錢後 法腦筋動到汪傳浦
- 中央社╱中央社 2011-07-13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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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上訴法院上月9日判決,維持國際商會仲裁法庭判定,法方在售台6艘拉法葉艦案涉及佣金回扣,違反合約條文,需賠償台灣。法國政府明快反應,立即表示願賠。
這筆賠償金由法國政府負擔4億6000萬歐元,合約代表方泰勒斯(Thales)集團負擔1億7000萬歐元。台灣由國防部出面宣佈,已收到法方佣金、訴訟費與利息共8.75億美元(約新台幣252億元)。
法國政府服從仲裁結果服輸,但預留伏筆。總理府對外表示,願協助台灣當局取回全數或部份佣金款項,但同時希望可從中取回一部份。
法方認為,汪傳浦在瑞士帳戶,超過5億美元款項來自法方合約代表湯姆笙電子集團(Thomson-CSF),目前轉型為泰勒斯。這筆錢如全數交給台灣,對法方來說形成雙重財政處罰。
法國以迅雷速度支付鉅額賠償金,令不少人驚訝。事實上,由於上訴法院判決具強制執行力,法方無法迴避需賠償台灣的巨大款項。雙方律師曾研究是否可分期付款,泰勒斯在此期間不願對外發表意見,終於在上週釋出結論:款項一次付清。
至於法方打算如何協助台灣政府取回遭凍結的佣金,不具名官員指出,法方在拉艦案從不與駐法代表處聯繫協調,而有另外管道。100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