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洗錢 林文淵辜仲瑩列被告

  • 2009-02-06
  • 中國時報
  • 【陳志賢/台北報導】

     前中鋼董事長林文淵涉嫌協助扁家向元大集團購買「一品苑」豪宅洗錢,讓扁家轉手套利上億元,特偵組已將他列為被告。同時被列被告的,另有元大金總經理馬維建及中華開發總經理辜仲瑩、財務長邱德馨,他們涉嫌替吳淑珍洗錢到國外,檢方將在近日傳訊他們到案。

     去年八月十八日,林文淵首度以證人身分被傳喚,調查陳水扁選舉結餘款流向。今年一月六日,檢方再以證人身分傳他說明「一品苑」購屋款來源,林文淵坦承受扁家之託,出面購買豪宅,訊後飭回。

     元大金馬維建、邱德馨 也上榜

     特偵組查出,林文淵以個人名義於九十五年間向元大建設訂購四戶位於台北市博愛特區的「一品苑」豪宅,林文淵向洽談購屋事宜的元大證前董事杜麗萍明講,其中兩戶是幫吳淑珍購買的。

     依據馬維辰證詞,特偵組發現「一品苑」預售時,市場喊價一坪百萬,後調降至七、八十萬元,林文淵替吳淑珍代購的兩戶每坪四十幾萬元,約市價的六折。事後,吳淑珍的兩戶轉售他人,轉手賺了一億元。

     由於林文淵涉嫌為扁家藉購買豪宅洗錢,據了解,在春節前特偵組已將他列為被告。

     林文淵豪宅洗錢 春節前已列被告

     另外,九十五年間,吳淑珍指示杜麗萍等人赴國泰世華銀行保管室搬運七億四千萬現金,事後吳淑珍要求馬維建將錢匯往海外投資。馬維建以人頭將其中的二億四千萬新台幣、一千萬美金匯往瑞士,購買海外債券等大批金融商品。

     吳淑珍不久要求馬維建將部分債券贖回,轉換現金匯往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在瑞士的帳戶。檢方認為,馬維建涉嫌洗錢,列為被告。

     中華開發總經理辜仲瑩、財務長邱德馨,則是涉嫌協助吳淑珍將六十萬美金及三千四百萬元新台幣兩筆資金洗錢赴海外。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昨天證實,辜仲瑩等人因被民眾告發,日前已改列「特他」字案被告。

     辜仲瑩另涉行賄 特偵蒐證中

     特偵組懷疑,辜仲瑩除了協助扁家洗錢案,另在開發金經營權爭奪戰期間,疑涉有行賄扁家情事,已深入蒐證調查中。

     據指出,吳淑珍在九十二年六月間,曾指示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將吳景茂帳戶內的八十萬美元匯往國外,辜仲瑩與財務長邱德馨涉嫌協助其中六十萬美元轉匯事宜。

     據調查,辜仲瑩、邱德馨先將六十萬美元匯至香港渣打銀行帳戶,九十二年十月間,兩人再將該筆資金分別透過中信集團旗下的香港凱基KGI MGT及KGI ASIA兩個金融機構,匯入吳景茂的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帳戶。

     另吳淑珍在九十三年四月間,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中山分行海昇投資公司帳戶內的新台幣三千四百萬元,透過辜仲瑩、邱德馨,兌換成美金並匯入香港上海匯豐銀行Corebridge公司帳戶。

     此外,特偵組發現辜仲瑩在九十三年十二月卅一日、九十四年一月四日,從匯豐銀行帳戶分別匯款五十萬美元及五十七萬三千美元到郭銓慶胞妹郭淑珍在香港瑞龍銀行的帳戶,之後不到一個月,這兩筆資金又被匯往吳景茂的新加坡標準銀行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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