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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A9/政治新聞           2009/01/05

汪傳浦帳戶款 我向瑞士追討不易

【呂昭隆/台北報導】
  據了解,政府要求瑞士返還軍火商汪傳浦遭凍結的錢,過程並不順利,原因之一是汪傳浦帳戶的錢,除了拉法葉艦購案還有幻象戰機購案的佣金,若全視為拉艦佣金,將造成追討不易。
  二○○六年九月一日,台灣根據瑞士法院清查汪傳浦等在瑞士的六十多個帳戶,確定其中五億兩千萬美元是犯罪所得,並以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吳英昭具名的訴狀,要求返還加計利息達六億三千餘萬美元。迄今瑞士法院僅同意返還三千四百萬美元,且是前海軍軍官郭力恆的錢,而汪傳浦遭凍結的錢我方一毛錢都還沒追討到。
  據了解,瑞士司法單位花了五年時間全面清查汪傳浦的帳戶,查出資金來源不僅有拉案佣金,還有幻象的佣金,且以購買雲母與魔法兩型飛彈為主,但不知何故,我方要求汪傳浦返還非法佣金時,並未提及幻象案佣金情節,所謂「冤有頭,債有主」,如果連討債的對象都有出入,便很難追回款項了。
  據指出,法方調查以佣金說查無實據結案,但私下確希望與台灣「和解」,並以武器銷售做為「補償」,曾以陳水扁前總統與前國安會祕書長邱義仁主導的鐽震公司,做為接觸談判的白手套。
  至於台灣寄望的商業仲裁方面,製造拉艦的法商改名為「達利斯」的公司,雖承認的確付出佣金,但強調不違反合約的「排佣條款」規定。據了解,法商無論如何都不會承認佣金非法並同意賠償,以免影響自身股價。
  據了解,儘管政府提出訴訟與商業仲裁,但想要討回汪傳浦遭凍結的錢,實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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