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2004/08/10 14:56)
汪妻換照案 監委:無關簡又新
記者秦富珍/台北報導

監察院上午召開葉秀貞換照案糾舉審查委員會,投票通過糾舉駐英代表處前領務組長徐儷文及秘書張家華,兩人必須立刻調離現職,監院8月中將提案糾正外交部,並彈劾徐儷文與張家華兩人,監委古登美不排除再彈劾其他官員,但監委趙榮耀強調「全案與前外交部長簡又新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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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監院宣布通過糾舉簡任11職等的徐儷文與薦任8職等的張家華,五位審查委員林時機、李伸一、柯明謀、李友吉、黃煌雄投票結果,徐儷文以5票贊成票一致通過糾舉,張家華則是4票通過糾舉。

糾舉案由指出,外交部駐英代表處前領務組長徐儷文與服務組秘書張家華,處理拉法葉艦採購弊案涉案關係人汪傳浦之妻葉秀貞申辦遺失護照補發及授權書驗證,怠忽職責,審查不實,違反法令,嚴重戕害政府形象,核有重大違失,已不適任現職,實有「急速處分」予以調離現職的必要,所以依法提案糾舉。

至於內定駐歐盟代表簡又新是否有疏失,拉案召集人趙榮耀強調,葉秀貞到駐英代表處申請補發護照時「是田代表,不是簡代表」,而前年汪傳浦到日內瓦申請文書認證是「簡部長」,所以汪傳浦文書驗證及葉秀貞案「與簡又新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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