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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中國1億美金的佣金透過郝柏村的乾女兒劉莉莉,購買湯姆笙的武器裝備,裝在中國驅逐艦上。 印證於2003年11月4日聯合報錢其琛撰「外交十記」揭露(附件如下):  法方售台拉艦,中共同意法方以提供「高科技海軍技術」{即 湯姆笙的「Tavitac」戰系}做為彌補,這件事瑞士商業法庭的官司記錄上記載得很清楚。  
         
 

[註]: 1993年9月尹清楓等訪法參加拉艦的開工典禮,尹獲悉上述之事,因此尹主張購買以色列的武器裝備,以免與中國同,導致尹被謀殺。

 
         
  1. 2001年1月23日中央社: 謝聰敏說: 費加羅報報導說,尹清楓負責監督拉法葉艦建造的進程,他發現台灣訂購的拉法葉艦與湯姆笙電子出售給中共的「哈爾濱艦」電子作戰系統完全一樣。  
         
  2. 2002年4月記者楊麗真購艦疑雲(第265頁):  1991年8月31日台灣和法國拉艦簽約後二個月,中共新一代驅逐艦「哈爾濱號」造好下水時,艦上同樣安裝了「湯姆笙」製造的「Tavitac」戰系等,後建的「青島號」也是如此。 許多人士強烈懷疑,是否在劉莉莉的「神通」之下,台灣出錢幫中國安裝了這些設備,以換得北京不再抗議。  
         
  3. 2002年11月8日中國時報記者溫紳:  由葛梅茲主控的「喝采行動」佣金分紅網絡中,據巴黎媒體報導他對負責疏通台北高層的汪傳浦付予卅億法郎打點; 而北京中南海透過某位台灣上將(郝柏村)乾女兒劉莉莉支付一億美元「高科技電戰系統裝備」{即 湯姆笙的「Tavitac」戰系}。  
         
    事實上,李登輝與郝柏村是真貪污,假統獨。 合搞佣金,肝膽相照,統獨一家。分贓不均,肝膽俱裂,統獨分家。  
         
    A. 2000年7月22日 台灣日報 立委周錫瑋在立院質詢: 近日巴黎世界報揭露,拉艦佣金案的A管道是汪傳浦與總統府直接接觸,B管道是劉莉莉直通中共中央。 由於該案與蘇志誠的密使案在時間上相當吻合,特別是在透過李登輝總統府的中間人介入後,拉艦金額由120億提高到160億法郎,佣金大約是200億台幣。  
         
    B. 2003年3月5日 東森新聞網 軍購弊案專訪  謝聰敏說: 拉艦佣金的重要關係人劉莉莉其實是郝柏村的乾女兒,而她在台北的辦公室,是在蘇志誠的弟弟蘇志仁辦公室內。  
         

 

聯合新聞網 (2003/11/04 02:56)
汪傳浦戶頭63億台幣 錢從哪來?
歐洲特派員陳玉慧

拉法葉艦佣金案情複雜,因至今仍然未有具體破案線索,各家說法紛紜,使得案情更為錯綜離奇。但事發已十年以上,線索多到已結成謎團之際,目前破案的關鍵只剩下和瑞士的司法合作,而我方特調小組步伐過慢,有必要加緊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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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方和瑞士無法證實汪傳浦在瑞士被凍結的帳戶是湯姆笙的佣金來源,那麼汪傳浦不但可以解凍該帳戶,拉法葉案將永無破案的一天。

錢其琛最近出書,在提及拉法葉佣金案時表示,法國外長杜馬在一九九一年四月卅日第一次向他表示,法國有意出售拉法葉,隨後在短短卅六天便向他通報出售的決定。錢其琛並在書中表示李登輝在拉法葉佣金案扮演什麼角色未來將水落石出。

不過從錢其琛書中讀到的訊息卻令人驚訝,法國前總統密特朗一九九一年四月便做成決定,而在六月才透過杜馬告知中共。當年八月卅一日即與台灣簽約。中共是最後被告知的一方。

在告知中方後,為了避免中方反應過度,湯姆笙同意億而富雇用與中共高層有親戚關係的愛德蒙•關來安撫,在關的運作下,中共同意法方以提供高科技海軍技術做為彌補,這件事瑞士商業法庭的官司記錄上記載得很清楚,一九九五年湯姆笙不願意付艾德蒙•關的費用,愛德蒙上了日內瓦商業法庭訴請仲裁,且贏得了官司和他當年應得的公關費用一億六千萬法郎。

愛德蒙關和鍾古夫人的佣金部分都不到百分之一,是一般商業法容許的公關費用支出,而莉莉•劉的部分最為神秘,一般認為她便是湯姆笙前總裁的女友,很可能便是法方湯姆笙公司製造的煙霧彈。可確定的是,湯姆笙是最後希望拉法葉佣金案破案的一方,湯姆笙當年是國營事業,一旦證明有佣金交易行為,必須賠償台灣十億美元。

目前我方能掌握的破案關鍵只有汪傳浦的瑞士帳戶,因汪在該帳戶下設有保險箱,裡面也有一些轉帳的記錄,而汪的確也付過錢給台灣海軍上校如郭力恆。

汪的帳戶下兩億五千萬瑞士法朗(現約合六十三億七千餘萬台幣)的巨額存款是從那裡來的?台灣特調小組是否不願意查?這是最後一個有可能查到水落石出的線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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