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高年億
從興票案、軍購案到新瑞都案,隨著檢調偵辦進度和案情的爆料,前總統李登輝都被扯入;但檢調在追查過程中,對李登輝被這些矚目案件牽扯的角色及程度,立場卻並非一致。從「案件存參」到「該查的都會查」,原本要「研辦」、如今卻「嚴辦」;其中轉折,耐人尋味。
司法高層不諱言,政黨輪替前後,執政當局面對這些弊案的決心和立場,的確會影響檢調偵辦成果。例如在興票案中,檢察官尊重卸任元首,一直未訪談李登輝。特調小組查軍購案,意外發現國民黨的「主席業務專戶」款項輾轉流入李登輝的親友手中,但案件「存參」。
特調小組追查拉法葉艦軍購弊案佣金流向,清查前總統府祕書室主任蘇志誠的相關帳戶,曾查出國民黨「主席業務專用帳戶」在七十九年至八十三年有鉅額款項流入特定帳戶孳息,這些存款最後有一億元進入李登輝的媳婦張月雲之姊張桂芬,及女兒李安娜手中。
檢調為查明原委,祕密約談國民黨前財委會第二室總幹事黃福初。黃承認在七十九年至八十三年間多次依財委會主委徐立德指示,以台支交付款項給蘇志誠。但黃表示,他只是一個出納,不清楚「主席業務專用帳戶」要如何動用,也不知道這些錢的最後去處。
特調小組查出這些事實後,有人主張可能涉及背信和侵占,應該請李登輝協助調查,但也有人認為這是國民黨「家務事」,與拉法葉艦軍購案無關,沒必要繼續追查。高層「研辦」後,指示檢調向國民黨詢問對「主席業務專用帳戶」款項用途無意見,逕將案子「存參」。
但新瑞都案爆發後,國民黨的「大掌櫃」前投管會主委劉泰英被羈押,檢調先是認為劉泰英涉嫌挪用國民黨相關款項,不可能「一手遮天」,接著查出數億元金錢流到台綜院相關帳戶,案情又扯上李登輝。此時,檢調的偵辦立場出現微妙的轉折。
消息來源透露,當時辦案人員有意讓案情「向上發展」,但檢調高層彼此有「異見」,有人又提出「研辦」主張。就從上月底到本月中旬,情勢起變化,高層突然整合立場,告知第一線辦案人員「放手去查」。有人說,這可能與劉泰英為求「自保」的供詞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