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鈺: 1998年11月02日他回傳真給我的律師Bonnie Teng,他認為楊以禮案的部份文件要請病理學家做評論,並介紹兩位著名的病理學家 Dr. Cyril Wecht or Dr. Michael Badden由我聘用。
1998年10月9日我律師發信給李昌鈺,因Montreal 葉俊機先生轉告我,李昌鈺承諾接到我的律師信,立即給我楊以禮死亡前可能先遭人下毒的證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