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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年6月24日中國時報刊出二封黑函(附件如後): 證明黑函主要是控告參謀總長劉和謙與海總兵器處長金豐鄉在獵雷艦和拉法葉艦武器系統採購貪污,也證明檢、警和軍方偽造黑函主要是控告尹清楓。  
   
  黑函: 德籍軍火商涂鄭春菊收買並唆使郭璽寫黑函,控告劉和謙與金豐鄉在獵雷艦和拉法葉艦武器系統採購貪污,她目的是獲得拉法葉艦武器系統的採購。  
   
  1. 1993年11月15日第一封黑函(附件如後)控告: “海測艦、獵雷艦(兵器處長金豐鄉在獵雷艦零附件採購企鵝貪污)和拉法葉艦有弊端,買通政戰人員... ,及陳祿曾、張濟、郭力恆和尹清楓(在陳祿曾等的公司插乾股)等六人各以不同的罪名。”  
   
    1994年1月9日聯合報記載: 海軍總司令莊銘耀指派尹清楓處理黑函(第一封),尹處理後,1993年12月6日郭璽從海總武獲室調至國防部任職。 因此,當尹案發生時,郭璽真正的身份是任職於國防部。  
   
  2. 1993年12月6日第二封黑函(附件如後)控告:   拉艦武器系統的採購“總長劉和謙的親信在海軍有七個貪污集團。  在拉法葉艦武器系統的採購,有兵器處長金豐鄉在76快砲貪污,及通電處長蘭寧利在以色列電戰裝備貪污。”  
   
    2000年9月特調小組蒐證證實: 整個誘殺尹清楓的局,是在1993年12月6日海軍總司令莊銘耀交金豐鄉查黑函(第二封)當日即開始。 證人指證1993年12月9日尹死亡日,張傳綱、陳祿曾、金豐鄉等狹持尹清楓上海軍廂型車。  
   
1993年11月15日第一封黑函(放大自1994年6月24日中國時報)
1993年12月6日第二封黑函(放大自1994年6月24日中國時報):
1994年6月24日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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