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7月5日向國防部申請建案時,竟僅附投資綱要計畫之資料。 營照前後兩次報告所提每艘造艦價格均接近109億新台幣之假象。國防部參謀本部承辦人許綿延等人,因無從查悉法方價格已無端高漲44.26億法郎之情事。  
         
  1991年7月5日雷學明等人呈報葉昌桐核可後。同日向國防部申請建案時,竟僅附投資綱要計畫之資料。 營照前後兩次報告所提每艘造艦價格均接近109億新台幣之假象,企圖混淆國防部參謀本部有關該案概估需求之決策判斷,以逐其共同舞弊之目的。國防部參謀本部承辦人許綿延等人,因無從查悉法方價格已無端高漲44.26億法郎之情事, 誤認前後兩份報價報告最大之差異,僅在首期款支付方式之不同,因而簽報夏甸核定同意海軍總部所提依機密購案方式報行政院核定辦理(2006年檢方起訴書,拉法葉佣金大解碼p.167)。  
     

 

2008年2月   聯經出版   楊麗真著[拉法葉佣金大解碼]  第166-167頁(2006年檢方起訴書)